2018-01-11 21:42:49首页
清河长公主(年最长,故谓长公主)曹氏,三国人,魏武帝曹操与其妾刘夫人之女。刘夫人早亡,清河公主与曹昂一起由丁夫人抚养成人。清河公主后来下嫁夏侯楙。曹操初欲嫁丁仪,曹丕劝其嫁与夏侯楙。
丈夫夏侯楙
曹操初欲嫁丁仪,曹丕劝其嫁与夏侯楙。
临海公主先封清河,洛阳之乱,为人所略,传卖吴兴钱温。温以送女,女遇主甚酷。元帝镇建邺,主诣县自言。元帝诛温及女,改封临海,宗正曹统尚之。
曹操原配正室丁夫人没有生育,曹操另一位刘夫人生了曹昂和清河长公主后就死了,曹昂就归丁夫人抚养,母子们感情很深。
夏侯楙在镇守关中的时候曾经蓄养很多伎妾,引起了清河公主的不满。后来,夏侯楙的弟弟们因为不守礼度,多次受到夏侯楙严厉的斥责,清河公主便与夏侯楙的弟弟们共同捏造夏侯楙诽谤的罪名,上奏魏明帝。魏明帝意欲杀夏侯楙,长水校尉段默认为:“这一定是清河公主和夏侯楙不和,因此捏造罪名予以陷害,而且,夏侯惇与先帝有定天下之功,应该三思。”于是魏明帝经过查实,得知清河公主上奏的表文果然是夏侯楙的弟弟夏侯子臧、夏侯子江捏造的。
家庭成员
父母
父亲:曹操
母亲:刘夫人
丈夫
夏侯楙
兄弟
曹丕、曹彰、曹植、曹冲、曹衮、曹彪、曹据、曹宇、曹林、曹干、曹整、曹矩、曹上、曹勤、曹乘、曹京、曹均、曹棘、曹茂、曹徽、曹铄、曹峻、曹熊
姐妹
曹宪(孝献曹皇后)、曹节、曹华、安阳公主、金乡公主
历史记载
《裴注三国志·卷五·魏书五》
魏略曰:太祖(曹操)始有丁夫人,又刘夫人生子脩及清河长公主。刘早终,丁养子脩。
清河长公主(?—?),魏武帝曹操与其妾刘夫人之女。清河公主下嫁
《三国志 魏书 诸夏侯曹传》注引《魏略》
楙在西时,多蓄伎妾,公主由此与楙不和。其后,群弟不遵礼度,楙数切责,弟惧见治,乃共构楙以诽谤,公主奏之,有诏收楙。帝意欲杀之,以问长水校尉京兆段默,默以为:“此必清河公主与楙不睦,出于谮构,冀不推实耳。且伏波与先帝有定天下之功,宜加三思”。帝意解,曰:“吾亦以为然。”乃发诏推问为公主作表者,果其群弟子臧、子江所构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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