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旗是清代满族的社会生活军事组织形式。八旗制度是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(1615年)正式创立。1601年初建时仅三旗:黑旗、白旗、红旗。1615年因“归服益广”将三旗析设为八:原红旗分为正黄、镶黄二旗;原白旗分为正白、镶白、正蓝三旗;原黑旗分为正红、镶红、镶蓝三旗。合称八旗,统率满洲、蒙古、汉军。
清代八旗兵的甲胄,用皮革制成。此服供大阅兵时穿用,平时收藏起来。清代除满八旗外,在蒙古设蒙古八旗,在汉族设汉八旗,参加大阅兵的实为二十四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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