弗朗西斯·培根资料
弗朗西斯·培根——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散文家
弗朗西斯·培根(Francis Bacon,1561一1626年),第一代圣阿尔本子爵(1st Viscount St Alban),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散文家、哲学家。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,实验科学的创始人,是近代归纳法的创始人,又是给科学研究程序进行逻辑组织化的先驱。主要著作有《新工具》、《论科学的增进》以及《学术的伟大复兴》等。
培根12岁入剑桥大学,后担任女王特别法律顾问以及朝廷的首席检察官、掌玺大臣等。晚年,受宫廷阴谋逐出宫廷,脱离政治生涯,专心从事学术研究和著述活动,写成了一批在近代文学思想史上具有重大影响的著作,其中最重要的一部是《伟大的复兴新工具论》。另外,他以哲学家的眼光,思考了广泛的人生问题,写出了许多形式短小、风格活泼的随笔小品,集成《培根随笔》。1626年3月底,培根由于身体孱弱,在实验中遭受风寒,支气管炎复发,病情恶化。1626年4月9日清晨病逝。
人物生平
弗朗西斯·培根,1561年1月22日出生于伦敦一个新贵族家庭。
记载培根幼年时期生活学习的文献不多。培根幼时接受语言、圣经和神学教育后在1573年,年仅12岁的培根被送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深造,大学中的学习使他对传统观念和信仰产生了怀疑,开始独自思考社会和人生的真谛。三年后,培根作为英国驻法大使的随员旅居法国巴黎。短短两年半的时间里,他几乎走遍了整个法国,这使他接触到不少新的事物,汲取了许多新的思想,并且对其世界观的转变产生了极大的影响。
1579年,父亲突然病逝,他要为培根日后赡养之资的计划破灭,培根不得不回到伦敦。由于生活开始陷入贫困,在回国奔丧之后,培根进入了葛雷法学院,一面攻读法律,一面四处谋职。
1582年,21岁的培根取得了律师资格,此时,培根思想上更为成熟了,他决心把脱离实际、脱离自然的一切知识加以改革,并且把经验和实践引入认识论。这是他“复兴科学”的伟大抱负,也是他为之奋斗一生的志向。
1584年,23岁的他当选为国会议员。
1589年,成为法院出缺后的书记,然而这一职位竟长达20年之久没有出现空缺。他四处奔波,却始终没有得到任何职位。
1602年,伊丽莎白去世,詹姆士一世继位。由于培根曾力主苏格兰与英格兰的合并,受到詹姆士的大力赞赏。培根因此平步青云,扶摇直上。1602年受封为爵士,1604年被任命为詹姆士的顾问,1607年被任命为副检察长,1613年被委任为首席检察官,
1616年,被任命为枢密院顾问,1617年提升为掌玺大臣,1618年晋升为英格兰的大陆官,授封为维鲁兰男爵,1621年又授封为奥尔本斯子爵。但培根的才能和志趣不在国务活动上,而存在于对科学真理的探求上。这一时期,他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了巨大的成果。并出版了多部著作。
1621年,培根被国会指控贪污受贿,被高级法庭判处罚金四万英镑,监禁于伦敦塔内,终生逐出宫廷,不得任议员和官职。虽然后来罚金和监禁皆被豁免,但培根却因此而身败名裂。从此培根不再理政事,开始专心从事理论著述。
1626年,3月底,培根坐车经守伦敦北郊。当时他正在潜心研究冷热理论及其实际应用问题。当路过一片雪地时,他突然想作一次实验,他宰了一只鸡,把雪填进鸡肚,以便观察冷冻在防腐上的作用。但由于他身体孱弱,经受不住风寒的侵袭,支气管炎复发,病情恶化,于1626年4月9日清晨病逝。